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企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郴组〔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贯穿始终,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为实现郴州起飞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内容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推进落实“四严格四规范”为主要工作内容。
“四严格”,即要把从严治党贯穿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
1.严格组织设置。着力解决党组织覆盖不到位、关系转接不及时、“空壳”等问题。一是严格坚持设置党组织的条件、原则和程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支部要按期换届,每届任期2年或3年。二是新建、改建和撤销党的基层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禁止任意建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和改变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的基层组织成立、更名后,要及时到公安部门刻制公章;党的基层组织撤销后,党组织公章要上交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集中销毁。三是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实行“四不准”,即:不准越权转接组织关系,不准超期积压党员组织关系,不准丢失或遗漏组织关系,不准私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2.严格组织生活。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正常、不经常、庸俗化等问题。一是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党支部必须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统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的,各党支部应分别做好党课记录,记载本党支部参加党课的党员人数、姓名、党课时间、内容等。二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全年参加组织生活次数不得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总次数的五分之四。三是坚持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各企事业单位每年底都要及时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交流活动,推进各党支部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党支部书记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同时要进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述职。
3.严格队伍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廉洁自律不够、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管。扎实推进对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二是严格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积分管理、星级管理、分类管理、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制度,稳妥慎重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三是开展党费收缴标准核查工作。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党费管理使用严格规范。市国资委党委将适时对各企业的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四是坚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明确党员责任区和先锋岗,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严格组织保障。着力解决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一是合理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企业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应按不少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并通过双向培训、换岗交流等途径,全面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参与经济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不少于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并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
“四规范”,即要重点规范四个方面的基础工作:
1.规范阵地建设。一是建设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建设固定的活动室,设置相应的支部生活园地,设有醒目的“支部活动室”或“党员之家”等标识牌;办公条件不允许的,可用单位会议室作党组织活动室,供各支部使用。二是规范活动室布置。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设置党支部荣誉宣传栏。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电视等。三是定期更新资料。活动室应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配备资料橱(或书柜)和报刊架,各类台帐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宣传栏、报刊、党建杂志、书籍及台帐资料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2.规范发展党员。一是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每个党支部要安排一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研讨,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建设一支素质高、数量足、结构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追究党组织书记、入党介绍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每年定期组织1-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3.规范党务公开。一是认真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个党支部要有统一的公示版面、有规范的制度程序、有严格的组织监督、有完善的记录资料。二是完善党务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企务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等,重要工作随时报告。
4.规范台账档案。一是规范党员信息台帐。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二是规范党组织生活台账。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情况、培训党员等情况。三是规范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记录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台帐。记录支部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交纳党费的时间、金额情况。党员增加工资收入的,应于增资的次月及时重新核算缴纳党费标准,并通知党员个人按新标准缴纳党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务求实效。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规范化建设的始终。因地制宜,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不求全求多,但求有效管用,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3.强化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加大激励力度,宣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